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申请条件:
No.1
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境外在读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No.2
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和A-)。
No.3
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No.4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
No.5
本次“申请-考核”接受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定向就业以及其它国家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含联合培养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的申请者报考。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