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No.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No.2
具有硕士学位。
No.3
具有5年(含)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No.4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和高中(含中职中专)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高层管理人员;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
▶学生发展与教育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高中(含中职中专)以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No.5
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No.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研究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