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条件
来源: | 作者: 青谷硕博 | 发布时间: 2022-09-01 | 784 次浏览 | 分享到:

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理论性成果并发表与博士论文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论文分为A、B两档,其中A档包括:研究生院制定的“最具学术影响力期刊”、中科院分区一区期刊、CCF A类国际期刊和国际会议、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领军期刊;B档包括:研究生院制定的“国际知名期刊”、中科院分区二区期刊、CCF B类国际期刊和CCF B类国际会议、CCF A类中文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重点期刊和国内一级学会会刊。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CSCD核心期刊或EI/SCI检索的期刊发表与博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做出经学院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5位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位,学部学位分委会委员不少于1位,导师回避)充分评议认可或有关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与博士论文密切相关的创新性成果,包括: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并进行了有效转化;或在正式发布的具有技术先进性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中署名;或出版学术专著;或撰写重要的科技报告、GF报告、省部级以上政府咨询报告;或研制并发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产生国内外较大影响力的器件、软硬件系统、开放数据、开源软件、基准测试工具等;或发现重要安全漏洞;或与上述水平可比的其它成果。


以上成果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署名人或导师为第一署名人、申请人为第二署名人,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非全日制博士生,除学术论文以外的其它形式成果,委培单位可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西安交通大学至少应为第二署名单位。所有成果仅限一人申请学位使用。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