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申请条件
来源: | 作者: 青谷硕博 | 发布时间: 2023-01-05 | 5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一级学科部分专业计划2023年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部分博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符合报考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必须有一名非本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位学历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2.境外大学硕士专业学习并已取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境外学位证书须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三)科研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应届毕业生(或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北大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近三年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篇)或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和北大核心期刊各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篇)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排名前2位)。

3.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不满3年)近三年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排名前5位)。

4.应届毕业生(或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党政内参采纳或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至少1篇。

5.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至少2篇。

6.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不满3年)撰写的咨政建议(排名前3名)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至少1篇。

7.应届毕业生(或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研发的作品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排名前2位)或二等奖(排名第1)1次。竞赛需由教育部相关教指委主办或作为指导单位。


(四)英语水平(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CET-6≥425;

2.IELTS≥6.0分;

3.TOEFL≥80;

4.专业英语八级≥60;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60);

6.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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